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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 | 侯馬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140981012790572U-1/2024-00005 |
| 標 題: | 侯馬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侯馬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行動計劃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
| 文 號: | 侯政發〔2024〕5號 | 發布日期: | 2024-05-16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主 題 詞: | 空氣質量 |
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侯馬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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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馬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4月29日?
侯馬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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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全市大氣污染防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臨汾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嚴格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學習貫徹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臨汾市委五屆七次全會、侯馬市委十二屆九次全會精神,以全面推進工業、能源、運輸、城市面源等污染減排為出發點,以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著力點,以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落腳點,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目標
(一)完成臨汾市下達我市的2024、2025年大氣約束性指標任務;
(二)全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力爭退出全省后二十、臨汾市后三位。
三、工作任務
(一)加快產業布局結構調整
1.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新改擴建“兩高”項目要嚴格落實國家及省、市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節能審查、產能置換、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碳排放達峰目標等要求,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煤電項目除外),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新建項目方可投產。(牽頭單位:市發改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工科局;配合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
2.加快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開展燒結磚瓦行業綜合整治,8月底前達到環保A級績效水平,達不到的實施淘汰退出。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淘汰落后工藝裝備和產品,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進一步提高落后產能的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標準要求,加快限制類涉氣行業工藝裝備升級改造和淘汰退出;12月底前,淘汰退出1200立方米以下高爐、100噸以下轉爐、100噸以下電爐(合金鋼50噸)、步進式燒結機、以及半封閉式硅錳合金、鎳鐵、高碳鉻鐵、高碳錳鐵電爐等鋼鐵行業限制類工藝裝備,到2025年,鋼鐵行業先進產能占比力爭達到 80%以上。(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工科局、市能源局;配合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3.持續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制定涉氣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嚴格項目審批,嚴防污染向鄉(街道)、村莊轉移。組織開展鑄造、燒結磚瓦、家具制造、中藥材加工、汽修等特色產業排查,對屬于產業集群類別的,制定綜合整治方案,確定產業發展定位,明確升級改造標準,依法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對不屬于產業集群類別的,嚴格依法依規開展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牽頭單位:市工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行政審批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4.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嚴把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準入關,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提高低(無)VOCs含量產品比重。實施源頭替代工程,加大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行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全面完成替代工作。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推動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外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噴涂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在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責任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汾海關、市行政審批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5.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爭在低(無)VOCs含量原輔助材料生產和使用、VOCs污染整治、超低排放、環境和大氣成分監測等領域支持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多措并舉治理環保領域低價低質中標現象,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責任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局、市工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
6.開展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嚴格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重點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的若干措施》,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編制綜合治理攻堅方案,全面開展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加快推進綠色低碳循環改造,提升綠色發展水平,9月底前完成。(牽頭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發改局、市工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
(二)強化工業企業治理管控
7.持續實施工業企業濃度和總量雙控。嚴格執行《臨汾市聯防聯控縣重點企業排放濃度和排污總量雙控實施方案》規定的排放濃度和排污總量要求。有序擴大雙控范圍,對應納入“雙控”管理的企業適時制定雙控措施,納入雙控管理,合理確定限值排放標準。對超出雙控排放標準的,依法實施處罰,對納入環??冃гu級的A、B級和引領性企業,降低績效等級。(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8.加快工業企業治理提升。火電企業要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印發的《推進煤電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深度治理工作。持續開展“創A退D”,力爭創建A、B級和引領性的企業數量達到16家。積極組織專家對我市鑄造企業進行幫扶指導,幫助鑄造企業“創A升B”,提升行業績效水平。(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9.開展鍋爐整治“回頭看”。開展新一輪鍋爐綜合整治“回頭看”,6月底前對燃煤、燃氣、生物質、醇基鍋爐達標排放情況進行一輪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分類處置,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發現一處,取締一處,實施動態清零。新增的燃氣鍋爐要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未采用的不得投入使用。生物質鍋爐要采用專用鍋爐,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加大生物質鍋爐排放監管力度,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積極引導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強化鍋爐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工科局、市市場監管局)
10.強化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鼓勵企業儲罐更換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汽車罐車推廣使用密封式快速接頭。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針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對我市涉VOCs企業幫扶發現的問題,指導督促企業進行整改,未按時完成的停產整治;動靜密封點1000個以上的企業于5月底前完成一輪泄漏檢測與修復。鋼鐵、電力、水泥、有色等行業企業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11.開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對全市重點工業企業、工業爐窯和鍋爐大氣污染治理設施開展專項排查,淘汰不成熟、不適用、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治理工藝,整治關鍵組件缺失、質量低劣、自動化水平低的治理設施,提升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水平及管理臺賬質量,10月底前完成。(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12.持續開展鋼鐵企業CO整治。對鋼鐵企業(含鑄造用生鐵)高爐、燒結等涉CO設施開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實施限期整改,減少CO無組織排放。(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市工科局)
(三)深入推進能源結構調整
13.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推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消費使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12%,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左右。加快非常規天然氣示范基地建設,持續增加天然氣生產供應,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發改局)
14.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到2025年,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實現負增長,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新改擴建用煤項目要依法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不得將使用石油焦、焦炭、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嚴格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要求,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納入煤炭消費總量考核。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現有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對支撐電力穩定供應、電網安全運行、清潔能源大規模并網消納的煤電項目及其用煤量應予以合理保障。(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局)
15.淘汰落后燃煤設施。鞏固燃煤鍋爐及茶水爐淘汰成果,淘汰經營性爐灶及儲糧烘干設備、農產品加工等配套的燃煤設施,嚴格實施動態清零。(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各鄉〈街道〉、市發改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16.啟動綠色能源輸配項目有關工程。積極與臨汾市綠色能源輸配項目對接,力爭將我市納入覆蓋范圍,優化我市集中供暖工作,解決城市近距離供熱企業污染問題。侯馬熱電分公司在保障電力、熱力穩定供應的基礎上,根據省電力調度控制中心指令要求,2024-2025年采暖季期間降低生產負荷,減少污染排放。(牽頭單位:市能源局;配合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
17.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對已完成改造的區域全面開展“回頭看”,查缺補漏,消除死角,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實施集中供熱,“煤改電”兜底,確保應改盡改。全面評估現有清潔取暖改造運行情況,持續優化改造方式或運行模式,鞏固提升現有清潔取暖成果。開展農用領域散煤使用情況排查,有序推進農業種植和養殖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牽頭單位:市能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鄉〈街道〉、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
18.持續開展散煤“三清零”。持續開展散煤、柴禾、燃煤設施“三清零”工作,嚴厲打擊散煤復燃和柴禾燃燒問題;將發現的問題納入量化問責范圍,嚴肅追究問責,倒逼工作責任落實。(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各鄉〈街道〉、市商務局)
19.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有序推進以電代煤,在落實氣源的前提下加大以氣代煤力度。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充分利用工業余熱、電廠熱力等清潔低碳能源替代工業爐窯使用的高污染燃料。(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工科局、市行政審批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四)深入推進運輸結構優化調整
20.持續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優先采用鐵路運輸,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輛,探索將清潔運輸作為鋼鐵、火電、有色等行業新改擴建項目審核和監管重點。到2025年,鐵路貨運量比2020年增長10%左右。大型工業企業中長距離運輸(運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鐵路運輸比例力爭達到90%。加快已納入規劃的鐵路專用線和聯運轉運銜接設施建設,最大程度發揮既有線路效能,擴大現有作業區鐵路運輸能力。對鐵路場站進行適貨化改造。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儲煤基地,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強化項目用地選線、驗收投運、運力調配、鐵路運價等措施保障。(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侯馬車務段)
強化新生產貨車監督抽查,實現系族全覆蓋。全面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和加強監管執法等綜合性措施,推動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淘汰。(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工科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扎實推動大氣污染防治綠色運輸示范區建設,科學制定城市建成區及周邊中重型貨車通行線路,科學實施城市建成區運輸線路改線或貨車繞行分流。“綠色運輸示范區”設置永久性管控點,規范建設管控崗亭,在原有5個管控點的基礎上,增設新田路東、文明路東、海軍街南管控點,在235省道、文公路等可以進入市區路口設置限高桿,禁止重型車輛駛入市區。加強“技防+人防”,嚴格通行證管理,對違規入市車輛依法依規進行處置。(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配合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
21.加快公共服務車輛清潔能源替換改造。加大建成區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快遞、物流配送、押運、渣土運輸等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及清潔能源替代(含電動、氫能、甲醇汽車)力度,年底前,全部更新為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大隊、市環衛中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郵政中心)
22.實施工業企業運輸車輛清潔能源改造。加大鋼鐵、火電、建材等重點行業運輸車輛(含原燃料運輸、產品運輸、短駁運輸、廠內運輸等)新能源及清潔能源替代力度,9月底前,侯馬經濟開發區內所有工業企業的運輸車輛(特種車輛除外),新能源及清潔能源比例達到100%。自2024年起,擬申報A級績效的鋼鐵、水泥企業,新能源及清潔能源運輸比例達到100%。(牽頭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能源局、市工科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23.開展物流園區運輸車輛清潔能源改造。加大物流園區運輸車輛(含原燃料運輸、產品運輸、短駁運輸、場內運輸等)新能源及清潔能源替代力度,年底前達到60%以上,2025年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24.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6月底前,建城區施工工地的裝載機、叉車、打樁機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機械,未完成的工地從7月起停工整治。加快推進建筑工地、鐵路貨場、煤炭發運站、物流園區、工業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適時修訂并公布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執法管控。大力推動老舊鐵路機車淘汰,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和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國Ⅰ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牽頭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侯馬車務段;配合單位: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25.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加強油品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全環節監管,全面清理整頓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提升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對發現的非標油問題線索進行溯源,嚴厲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公安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能源局、臨汾海關)
(五)嚴控各類面源污染排放
26.加大工地揚塵整治力度。道路、水務、市政等長距離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30%。加大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工作力度,嚴格達到“六個百分百”要求。建設完善建筑工地揚塵在線監測系統設施,將5000平方米及以上工地全部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在線監測系統,定期校準數據,并與住建和生態環境部門聯網。依法依規加大對工地揚塵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加快處罰進度,形成有力震懾。(牽頭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旅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城管大隊)
27.強化道路清掃保潔。根據天氣情況,加大對城市主要道路、背街小巷、郊區公路、鄉村道路清掃保潔和灑水清掃頻次,尤其要加大兩個省控站點周邊、侯北、澮南、高村、路西、北環、東環等重點道路機掃、濕掃、噴灑水頻次;城市外圍、農村區域要專人包片、包路。同時,要加大對第三方保潔公司的監督管理,不斷提升道路清掃保潔精細化水平,有效降低區域內揚塵污染。(牽頭單位:市環衛中心;配合單位: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8.開展建成區裸地、破損道路和堆場揚塵整治。全面摸排建成區裸地和破損道路,建立問題清單,按照可硬化的全部硬化、不能硬化的實施綠化、無法硬化綠化的進行圍擋封閉并使用不低于2000目綠網苫蓋的先后順序實施整治,5月底前完成。清理取締建成區各類違規堆場。(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各有關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9.開展城市大清洗工作。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廣泛動員各界參與,定期對市區工地、道路、綠植、建筑物以及其他公共設施進行清洗,做到“見本色、無積塵”。(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有關單位)
30.加強全市公路道路揚塵整治。加強全市國省干道、縣鄉道路等各類公路道路揚塵整治,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強化公路道路病害治理,減少道路積塵。開展車輛拋撒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車輛拋撒和不苫蓋等揚塵污染行為,合力控制公路道路揚塵污染。(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侯馬公路段、市環衛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31.整治工業企業揚塵。強化工業企業物料運輸、裝卸、轉移、存儲和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全過程揚塵管控,嚴格實施煤炭發運站無組織揚塵整治,重點企業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加大工業集聚區和重點工業企業周邊道路揚塵治理力度,降低揚塵污染影響。(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市工科局、市商務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32.加大餐飲油煙整治力度。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具備專用煙道。加大市區餐飲單位和流動攤點檢查力度,對未安裝、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未建立清洗臺賬以及油煙檢測超標的,依法實施處罰。在市區劃定可以露天燒烤食品的區域,嚴厲打擊在規定區域以外從事露天燒烤的行為。(牽頭單位:市城管大隊;配合單位: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
33.強化惡臭異味整治工作。開展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群眾反映強烈、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要安裝運行在線監測系統。加強部門聯動,因地制宜解決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開展夏季城市下水道異味專項整治,按工作職責分類分區實施整治。(責任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
34.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提高秸稈還田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健全秸稈收儲運服務體系,提升產業化能力,提高離田效能,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綜合運用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走航車等手段,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持續開展秸稈、樹葉、垃圾等生物質露天禁燒工作,及時制止焚燒行為,對焚燒人員依法實施處罰,對監管失職人員進行問責處理。(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環衛中心;配合單位:各鄉〈街道〉)
35.加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建立定期巡檢工作機制,把檢查煙花爆竹售賣、燃放情況作為日常巡查監管重要內容,依法查處違規運輸、存儲、銷售、燃放等行為。(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
36.穩步推進大氣氨排放控制。推廣氮肥機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糧技術,增加糧食產量,降低飼料成本。加強畜禽養殖場氨氣等臭氣治理,鼓勵生豬、雞等圈舍封閉管理,支持糞污輸送、存儲及處理設施封閉,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制定《氨逃逸監督管理辦法》,編制《工業企業氨排放綜合治理方案》,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重點企業安裝氨逃逸監測設備并聯網。(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
(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機制能力建設
37.實施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推進PM2.5和O3協同控制。每年更新污染物排放清單。2025年,PM2.5濃度穩定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以下,為2027年PM2.5濃度力爭達標奠定基礎。(責任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
38.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按時修訂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明確政府部門責任分工,規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響應、解除工作流程。完善每日會商、提前預警、區域聯動、協商減排、差異管控、監督幫扶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機制,強化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精準性、實效性。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指標體系,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管理流程。規范應急減排清單修訂,科學合理制定重點行業企業“一廠一策”差異化管控措施,并結合排污許可制度,確保應急減排清單覆蓋所有涉氣企業。(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部門: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工科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39.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監控執法能力。6月底前,所有鄉(街道)空氣質量監測站全部與臨汾市平臺聯網。持續推進工業園區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到2025年底前,鄉(街道)、工業園區監測站點全覆蓋。加強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公路等大氣環境監測,開展非甲烷總烴、光化學和顆粒物組分監測。完善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加快推進企業安裝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監控、視頻監控等,擴大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覆蓋面。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提高未來7-10天區域污染過程預警精準性。提高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規范性、時效性,實現每年及時動態更新。(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氣象局)
40.加強決策科技支撐。加強與專家團隊合作,全面推進鋼鐵行業分階段降碳減污技術評估、火電行業減污降碳管理體系等研究工作。強化空氣質量分析研判,充分運用各類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和排污單位在線監控數據,發現污染高值問題及時調度并指導整改,降低對區域空氣質量影響。排查有關工業源、生活源并建立清單,為精準管控打好基礎。(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七)開展涉氣專項行動
41.開展夏季O3污染管控。4-9月,嚴格按照臭氧管控工作要求開展O3污染源專項管控,對涉VOCs企業采取錯時生產、涉NOx企業采取壓減排放濃度、涉VOCs市政作業采取限時施工、汽修和加油站采取避峰作業等措施,全力降低夏季O3濃度。
夏季臭氧污染天氣期間上述錯時生產時間分別延長2小時。(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42.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秋冬季期間,持續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重污染天氣預警,過境燃油、燃氣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優化通行等管控措施,緩解秋冬季空氣污染。(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單位:市大氣指揮部成員單位)
43.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排查,壓實屬地落實整治責任,對發現的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嚴格動態清零。對整治工作開展抽查檢查,將發現的取締不徹底、死灰復燃等問題納入量化問責范圍,嚴肅追究責任。(牽頭單位: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責任單位: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工科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國網侯馬供電公司)
44.開展柴油、燃氣貨車拆卸后處理裝置路查路檢聯合執法。交通、交警、生態環境等部門建立中重型車輛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開展聯合檢查,秋冬季期間加密檢查頻次,嚴厲打擊拆除污染控制裝置、破壞篡改車載診斷系統(OBD)、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將發現問題的車輛列入黑名單,秋冬季期間禁止進入市區行駛。(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45.開展涉氣第三方監測檢驗機構專項檢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建立聯合檢查工作機制,對開展大氣污染物排放數據監測、在線監測數據運維、機動車尾氣檢驗等業務的社會化機構開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人為干擾檢驗程序、基礎信息采集錯誤和偽造檢驗數據等問題。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侯馬分局;配合部門:市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強化對大氣污染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本行動計劃要求,結合各自實際,細化工作措施,明確任務要求,實施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管理,全面抓好落實。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二)強化聯防聯控。按照省、臨汾市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與周邊縣市區加強協調溝通,通過跨區域的協同作戰,實現“削峰降污”,最大限度減少相鄰區域的污染影響。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鄉(街道)、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大氣污染防治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各類污染源強化執法檢查,重點查處影響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突出問題,形成有力震懾。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工作部署,適時開展督查督辦工作。
(四)嚴格考核問責。嚴格大氣污染整治工作責任落實,市大氣辦每天開展巡查檢查,在市區范圍內重點檢查工地、道路、裸地、餐飲單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在其他區域重點檢查露天禁燒、散煤“三清零”情況,定期匯總通報發現問題,并監督責任單位整改到位,對達到量化問責要求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追責問責。
(五)注重宣傳引導。市融媒體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介,加大對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工作的宣傳力度,褒獎先進、激勵后進,同時,健全公眾監督、舉報獎勵及處理反饋機制,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凝聚工作合力。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鼓勵引導綠色生產,推進治污減排。提升公民環境意識,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文件解讀:侯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侯馬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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